關于印發(fā)《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方案》的通知
來源: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(fā)布時間:2020-05-15 14:52:18 字體大小: 大 中 小 瀏覽次數(shù):-
QYLZ2020006
各鎮(zhèn)(鄉(xiāng))人民政府,市有關單位:
《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方案》已經(jīng)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(zhí)行,執(zhí)行中遇到的問題,請逕向市教育局反映。
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5月15日
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方案
根據(jù)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《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》(粵發(fā)改規(guī)〔2018〕14號)和《連州市農(nóng)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》(連府辦〔2020〕12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經(jīng)中標公司對我市校車運行費用進行了價格成本監(jiān)審,我市制定了《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方案》。
一、指導思想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,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(chǎn)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以科學發(fā)展觀為指導,堅持以人為本、服務學生的宗旨,按照“政府主導、市場運作、部門監(jiān)管、財政補貼”的原則,加強對校車運營的管理,切實提高校車安全保障水平,確保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。
二、政策依據(jù)
1.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17號)。
2.《廣東省實施<校車安全管理條例>辦法》(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)。
3.《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》(粵發(fā)改規(guī)〔2018〕14號)。
4.《清遠市校(園)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實施方案(試行)》(清市教〔2019〕106號)。
5.《連州市農(nóng)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》(連府辦〔2020〕12號)。
6.《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》(連府辦函〔2019〕320號)。
三、適用范圍與服務對象
連州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生。在校園服務半徑2公里以外,且具備通客運條件線路附近的小學生。市區(qū)中小學(三古灘小學中船潭村的學生、城北小學中白云村委會的學生除外)、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列入校園專線服務對象。
四、制定收費標準的可行性
1.充分調(diào)研,成本核算。經(jīng)我市有關部門組織人力對我市鄉(xiāng)村交通道路、小學生乘車需求等情況作了充分調(diào)研,確定投入校園專線車的學校數(shù)量、學生家庭居住分布情況及需乘坐公交車上學的小學生人數(shù),經(jīng)中標公司對我市校車運行費用進行了價格成本核算,收益分析,結合政府投入,制定收費標準。
2.財政支持政策。《連州市農(nóng)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》(連府辦〔2020〕12號)指出,我市校車運行費用,按照“政府出大頭、家長出一點”的方式解決。承運公司以每學期200-300元的標準向?qū)W生收取車費,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。建檔立卡貧困戶、低保戶、殘疾兒童等車費由政府補貼,不向?qū)W生家長收費?!妒姓諘h決定事項通知》(連府辦函〔2019〕320號)同意我市校車實施方案,政府每年投入費用控制在900萬元以內(nèi)。
依據(jù)成本核算,綜合考慮政府投入的資金,為保證我市校園專線車正常運營,我市制定了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。
五、收費標準
連州市校園專線車學生自費部分收費標準
六、收費原則與方式
校車服務費按學期收取,每學期向?qū)W生收一次。此項校車服務收費為學生自愿參與原則,不得強行收取,不得向?qū)W生收取任何性質(zhì)的押金。
七、執(zhí)行時間
本收費標準方案從2020年春季學期起實施執(zhí)行,有效期3年。